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港口物流政策,但是自从2001年3月《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 意见》出台后,我国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物流政策性文件中均涉及港口物流,且以规划、指导意见、示范工程等为主。
1.规划类的政策综述
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 划》明确提出“加快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加强主要港口、国际海运陆运集装箱中转站、多功能国际货运站等物流节点的多式联运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铁海联运,提高国际货物的中转能力,加快发展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逐步建成一批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的大型国际物流港。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实行申办手续电子化和‘一站式’服务,提高通关效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建立既适应跨国公司全球化运作,又适应加工制造业多元化发展需求的新型保税物流监管体系。”
2014 年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国际物流发展,加强枢纽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等各类口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为先导,结合 发展边境贸易,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物流体 系和走廊建设,加快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形成一 批国际货运枢纽,增强进出口货物集散能力;加强境内外口岸、内陆与沿海、沿边口岸的战略合作,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际陆港、口岸等协调发展,提高国际物流便利化水平;支持优势物流企业加强联合,构建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物流企业。”等具体规划措施。
2.指导意见类的物流政策综述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 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提出“物流 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等具体措施,为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2013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 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提升传统运输枢纽的物流服务能力。引导铁路和公路站场、港口、机场加快转型升级,依托港口‘内陆无水港’等口岸资源,着力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等指导意见。
2013年商务部出台《关于加快国际货运代理物流 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打造若干个主营业务 突出、经营模式先进、海外网络健全、具有较强竞争力 的大型国际物流企业;培育一批功能完善、设施完备、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大中型物流商;推动形成一支品牌效应突出、业务优势明显的中小型专业货代商队伍;基本形成结构合理、业态多样、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国际货代物流市场。”等指导意见。
2014年,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港口物流;支持港口企业大力发展中转配送、流通加工服务,开展冷链、汽车、化工等专业物流业务,拓展港口物流地产,创新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物流服务;鼓励港口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以港口主业为基础,积极发展与航运、 商贸等关联产业的合作经营,延伸港口物流产业链。”等指导意见。
2016年发改委联合十部委出台《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重要港口、枢纽机场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建设一批专用铁路、公路进港项目,提升港站集疏运能力和运行效率。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广公、铁、水联运,提高多式联运比重。”等指导意见。
3.示范工程类的政策综述
2015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其中提出“先期开展 15 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的多式联运枢纽场站、组织模式、信息系统以及多式联运承运人;不断完善多式联运设施、装备、信息化、运营组织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逐步充实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政策与法规,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制定完善多式联运发展顶层设计,建立多式联运持续、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促进我国多式联运加快发展。”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