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大航运企业浙江远洋倒下了,这是继海南泛洋后,第二家宣告破产的大型国有航运企业。10月2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下发浙江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远洋”)的破产民事裁定书,宣告浙江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该裁定书显示:2016年7月20日,浙江交通投资集团(下称‘浙江交投’)以浙江远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杭州中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16年10月18日,浙江远洋公司管理人以其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也无重整、和解或其他清偿的可能性为由,向杭州中院申请裁定宣告浙江远洋公司破产。
经杭州中院查明:截至浙江远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共有14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109.8亿元,均为普通债权。截止2016年7月28日即破产受理日,浙江远洋的资产总额为51.5亿元,负债总额为84.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3亿元。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浙江远洋已在6月27日正式启动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安置工作,目前正在抛售4艘18万吨级海岬型散货船。
该知情人士表示,公司破产主要是因为在2010年和2011年使用金融杠杆扩张船队运力,但此后远洋散货市场却长期低迷,导致公司业务持续亏损。记者发现,2009年时,浙江远洋的运力规模仅有110万吨,到2013年时已扩张一倍多,达到228万吨。
浙江远洋创建于1980年,隶属于浙江交投,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航运企业。公司主营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同时经营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船员劳务服务和船舶修理、供应等业务。
就在10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浙江省海运集团旗下温州海运有限公司(下称‘温州海运’)破产清算。今年8月18日,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温州海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有媒体曾报道,浙江省海运集团下属的温州海运和台州海运有限公司(台州海运)发生到期未支付船舶融资租赁款违约情况,总金额为3662万元,涉及三家金融租赁公司,其中包括交银租赁和招银租赁。
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浙江海运可能也将在年内进行债务清算。“浙江海运也可能会宣告破产。”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