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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将促进航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中的主骨架和主通道作用,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中先行示范,引领全国绿色航运发展。
《指导意见》部署了完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规划、建设生态友好的绿色航运基础设施、推广清洁低碳的绿色航运技术装备、创新节能高效的绿色航运组织体系、提升绿色航运治理能力、深入开展绿色航运发展专项行动等6项主要任务。《指导意见》提出,以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船舶、绿色运输组织方式为抓手统筹推进,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治理等5个专项行动,实现重点突破。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航道网络有效衔接、港口布局科学合理、船舶装备节能环保、航运资源节约利用、运输组织先进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航运科学发展、生态发展、集约发展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