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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简称《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航道管理养护现代化体系,总体适应水运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纲要》提出,“十三五”期,要在航道管理与养护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到“十三五”末,内河航道养护里程将达10.4万公里;沿海航道养护基本覆盖;内河一类、二类维护航道里程达到5万公里;内河一类、二类航道维护尺度公布率100%;内河一类、二类航道维护水深达标率100%;沿海航道设标数量约1.5万座;内河航道设标数量约5.1万座。
《纲要》要求,加快建立《航道法》配套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航道管理养护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航道行政执法机制。在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扫床、整治建筑物维护、航道设施(除航标外)保养维修等领域,具备条件的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稳妥推进航道养护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要研究制定生态航道和绿色养护相关技术标准,支持有条件地区率先开展生态航道建设和绿色养护试点,加大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内河和沿海航道养护里程达10.8万公里,其中内河航道一、二类维护里程分别达2.38万公里和2.27万公里,长江干线提高航道维护尺度里程累计2100余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