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一年多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沿江11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共同努力、扎实工作,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建立清晰完善的规划体系。2016年5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成为当前和今后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基本遵循。依据《规划纲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专项规划陆续印发实施,沿江省市实施规划基本编制完成,支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目前,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中层设计基本完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快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行动。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着力加以解决,同步研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开展“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针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到位、生态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20多个突出问题,进行省市自查、交叉检查、重点复查,并协同开展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开展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经过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非法码头得到了初步整治,拆除了近700余座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得到了初步监管,长效机制得到了初步构建。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通过调查摸底、专项治理、加强监管三个步骤,重点整治化工污染问题。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控长江水环境污染的关口,切实保障沿江群众饮水安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组织沿江11省市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市县两级分解工作,指导推动长江经济带率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跨界水质断面考核制度,加快推动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着重抓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和石漠化治理,实施贵州草海、云南大理洱海源头等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组织实施中华鲟、长江江豚拯救行动,时隔两年之后再次监测到中华鲟自然产卵。引江济淮等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
三是积极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进航道畅通,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二期工程进展顺利,黄金水道功能不断提升;推进枢纽互通,上海港洋山四期基本建成,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改革全面完成,江苏南京以下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沪昆高铁贵昆段等一批重大工程建成运营,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成效明显;推进江海联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建设,上海与浙江共同建设小洋山北侧江海联运码头取得实质进展,江海直达运输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推进关检直通,关检合作“三个一”已全面推广至所有直属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上线运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成效显著。
四是积极培育新动能。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上海、四川等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持建设海洋工程总装研发设计、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等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重庆、武汉、合肥、南京、上海等地区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武汉光谷在光电子产业发展成果明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批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初具规模;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取得新进展。
五是有力有序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沿江11省市参加的覆盖全域的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积极支持下游四省市发挥党政会晤机制作用,协调上游四省市、中游三省分别建立了长江上游、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长江经济带1+3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行。组织开展《规划纲要》宣传解读,做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一周年宣传报道,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宣传,广泛宣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经过一年多来的不懈努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已为沿江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和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格局基本确立。沿江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2016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总体高于全国增速,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以及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总额在全国总量中占比均高出平均水平。
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沿江省市、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一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使长江经济带发展建立在环境可承载、生态受保护的基础上。二是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充分挖掘和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优势和潜力,加快推进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整治浚深下游航道,有效缓解中上游瓶颈,改善支流通航条件。三是坚决淘汰落后污染产能,着力优化沿江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集聚度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走廊。四是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因地制宜优化城市群布局,全面提高长江经济带城镇化质量。五是努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构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新格局。深化向东开放,加快向西开放,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六是突破区域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