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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时间:2018-03-10 10:59 来源:河南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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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河南省烟草专卖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意见。意见指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烟草、工商、公安、交通和邮政部门要联合建立健全本辖区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涉烟违法活动情报的收集和分析,依法查处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开展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涉烟违法经营物流寄递企业进行约谈,负责物流寄递环节违法烟草专卖品的鉴定、核价和罚没等处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联合执法检查,开展物流寄递市场主体资格专项治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监督物流寄递市场主体及时做好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公示信息抽查,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适时对涉烟违法经营物流寄递企业进行约谈,依法查处通过互联网和微信、QQ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卷烟销售信息行为,清理整顿违法卷烟线上销售渠道。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组织侦办和督办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重大涉烟犯罪案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强化国道、省道枢纽、高速路口和省际边界公安执法卡点工作职能,加大烟草专卖品稽查力度,封堵非法卷烟运输渠道,依法打击阻碍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执法活动的行为,保障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的有效开展。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路运输环节实施涉烟违法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加强信息共享,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货运物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开展物流运输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督促货运物流企业落实有关制度要求,对涉烟违法经营货运物流企业进行约谈。

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情报信息交流,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对寄递企业的烟草专卖管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依法对涉烟违法经营寄递企业进行约谈和处罚,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和烟草专卖品寄递管理规定,协调寄递企业为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案件侦破等工作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刘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