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运行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的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产业供应链稳定的关键环节。从19世纪50年代,到新世纪2021年。我国公路运输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腾飞的40年,也是公路货运市场蓬勃发展的40年。
从货物运输的方式看,公路运输占据着我国货物运输行业的主导地位,运费总额约为5.6万亿元。其中,由中重卡承担的城际公路运输是最主要的构成,运输费用约为4.6万亿元,在整个公路货运中的占比约82%。整个发展过程,大致经过了6个阶段。
公路货物运输模式·独家垄断运输
19世纪50年代,共和国成立初期
时代背景:实行计划经济政策,由交通部门独家垄断经营,农业生产满足自给自足,工业发展以重工
业为主,煤炭,矿石,钢铁,石油为主要运输产品。
运输模式:由国家交通部门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输组织的经营管理体制和统一分配货源,统一调度运力,统一运输价格的管理模式
总结:完全听命于国家计划,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导致行业发展迟缓。
承包运输和个体经营运输
19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
时代背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输保障能力低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行业推进体制改革,
放开运输市场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开创式的探索,农业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系列产品对运输的灵活性有更高要求,带动了公路运输的发展。
优势:进入门槛低,沉淀成本少,提高了生产及资源利用效率。
弊端:运输价格不合理,经营混乱,成本虚高,安全隐患大。
单车分散经营运输
时间:19世纪90年代
时代背景:92年以来公路货运进入全面开放阶段,从企业组织生产到个人承包经营,再到一车一户独
立经营模式,2000年初从事运输业户302万家,其中公司制81万家,221万家为个体经营道路货运市场表现散零小弱分散经营态势。
优势: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分散经营风险,低成本扩张。
弊端:个体素质差,安全隐患大,市场混乱和不公平竞争。
组建挂靠公司运输
2000年,交通部提出清理挂靠车辆要求,出台政策引导个体业户转公司化经营
时代背景:运输范围扩大,客群复杂,产品类型增多,运量增大和组织程度的加深,个体单车无法满
足运输需求。
优势:企业增强了运力,扩大了规模,提高了市占率。
弊端:重效益轻管理,致使事故频发,服务质量没保障,名义上是公司经营实际运营仍是单车分散经营。
公路甩挂运输
2009年,交通部,发改委,公安部,海关总署,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
通知》
时代背景:市场竞争变得非常激烈对运输服务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运输效率低,成本高等问
题,导致物流企业亟需规避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来实现降本增效
优势:减少装卸搬运的等待时间提高了车辆利用率,降低车辆能源消耗,节省运输成本。
现状:科技的发展使运输效率在快速提升,大部分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转型为无车承运企业。
无车承运人阶段
无车承运人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货运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是一个货运的网络承运平台。随着“互联网+物流平台”的高效运用“无车承运人”模式已经成为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个阶段的发展,离不开大量的政策出台支持。
2015.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
政策意义: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
2016.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政策意义: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016.8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
政策意义:以推进无车承运人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为目标
2016.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政策意义:支持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研究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2018.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政策意义:平台代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8.1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政策意义:通行费电子发票平台上线
2018.1月实施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政策意义:加强试点运行监测评估
2018.4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
政策意义:推动完善相关税收保险政策
2018.10 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综合监测评估情况》
政策意义:无车承运人试点监测问题及排名
2018.10 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政策意义:重点培育50家无车承运人企业
2019.9.6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政策意义: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网络货运阶段
2019年9月,交通部会同税务总局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以下称《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物流平台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同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9〕405号,以下简称405号文件),明确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继续允许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涉税事项。标志着,无车承运试点结束 网络货运普惠政策。
三个指南在出台,使政策更具实操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为物流企业及物流平台申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了服务指南;为县级交通监管部门审批网络货运资质提供了服务指南;指导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数据及时上传至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为物流企业及物流平台申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了服务指南;为县级交通监管部门审批网络货运资质提供了服务指南。《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指导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数据及时上传至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
数字科技有望革新产业链格局
据交通运输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统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全国共有1755家网络货运企业(含分公司),整合社会零散运力297万辆,整合驾驶员301万人;第三季度完成运单1657.6万单,环比增长30.0%。随着公路运输市场发展完善,对智能网联化的诉求势必会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智能化应用会渗透到更多的行业场景;另一方面,物联网产品的类型也将更加丰富。这些都将会推升智能网联化的覆盖度与成熟度。
未来,在由货运经营者组成的公路货运生态中,数字化和智慧化将是整片生态的土壤,将物流行业的一切都网联在一起。货运行业逐步进入成熟发展的阶段,货运经营者也处在不断转型的过程中。数字科技的崛起不断赋能实际业务管理,帮助货运经营者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改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