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疫情防控需要,多省市对货车通行管制措施持续升级,这些地区的卡友们跑运输时要格外注意:
山东滨州
过境车辆贴疫情防控封条
近日,滨州交警发出通知,自3月20日起,滨州全域内,驾驶人及乘车人中途不得下车,不得在滨州辖区进行任何接触活动。
执勤卡口工作人员会对进入滨州的车辆的驾驶室两侧车门处粘贴封条,凡是在滨州境内被发现封条破损断裂,一律不得出境驶离滨州。
出境地工作人员见到封条完整车辆,方可指挥车辆快速通过。
江苏扬州
进入主城区运输,运输车辆不得停靠任何地点
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期间,进入主城区运输途中,车辆不得停靠任何地点,驾乘人员不得随意下车。到达装(卸)货地点后由企业对车辆进行消杀作业。
货物即装(卸)即走,原则上驾乘人员不得下车,如需下车要加穿防护服,由企业安排到指定地点休息,实行全程管控,不得随意走动。企业要及时协助离扬驾乘人员到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运输车辆离开扬州需由企业接驳人员携带车辆通行证全程“点对点”护送到高速出口,并将车辆通行证收回。
江苏苏州
货车“即停即卸即装即走”
本轮疫情以来,苏州交通运输部门对驾乘人员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即停即卸即装即走”要求,确需长时间停留的,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江苏滨海
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无接触装卸货
大货车司机及随车人员来滨须知:
1.必须全程带口罩;
2.不得随意走动,原则不离车;
3.非必要不得近距离接触他人;
4.不到饭店等公共场所吃饭,单独就餐。
5.车辆入滨必须要有通行证和接车证,无两证一律劝返;
6.未随身携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一律劝返;
7.车辆目的地非滨海的一律劝返;
8.入滨后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
9.装(卸)期间,驾驶员及随车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实行无接触卸(装)货;
10.非必要不得在滨海滞留,实行即装(卸)即走。
辽宁丹东
尽量不走高速公路,提倡走普通公路
3月23日,辽宁省丹东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为提高通行效率,请已进入丹东市有序流动、从事丹东本地货运业务的司乘人员尽量不走高速公路,提倡走普通公路。
确需走高速公路的,由属地政府负责在出口收费站从严核查车辆近七天所有行程、司乘人员手机行程码。发现弄虚作假者由公安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河南全省
进入河南一律赋予黄码
近日,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通知指出,3月22日0时起,河南对省外返豫入豫人员,实行入豫即赋黄码、三天两次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被赋黄码的入豫过境人员,如在全省境内通行期间未下高速公路、未出铁路车站、机场,高速、铁路及机场管理部门应准予放行离豫;
在高速服务区、铁路车站、机场内上述人员严格落实相应防疫措施后,准予放行。
浙江宁波
驾乘人员1天1次核酸检测
23日下午,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宁波市往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管理暂行措施》。
《措施》要求,货运车辆进入中高风险地区需预先领取“防疫专用通行证”,并且专车专用;驾乘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
具体如下:
一、“以证管车”。宁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要求预先领取“防疫专用通行证”,方可出入宁波。
二、方便领证。有领证需求的驾驶员,可在公安部门指定网址填报信息和申领。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各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签发“防疫专用通行证”;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属地街道(乡镇)签发。
三、健康管理。对于驾乘人员,实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发证部门(单位)负责审核申领人的健康情况,核验其定期的核酸检测情况(一天一次)。
四、证照使用。“防疫专用通行证”专车专用,不得出借、伪造、买卖。
哈尔滨尚志
外地车辆贴封条过境
近日,哈尔滨尚志市发布相关公告,自3月18日0时起,实施区域交通管制。
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执法执勤、生产生活必需物资运输车辆(持通行证及相关证明)外,其余车辆严禁上路通行。
外地过境车辆经查验登记、加贴封条后方可过境,禁止在市域内停驻。违反规定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疫情在多地散发,各地区也都加强了疫情管控措施。卡友们在这些地区跑运输时,要多注意当地出台的规定,避免因此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