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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贯彻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17-10-26 17:11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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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充分调研和对接的基础上,我委牵头起草了《江西省贯彻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并吸纳了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了“三个结合”:一是与落实国家规划相结合。《实施方案》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都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二是与贯彻省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相结合。《实施方案》深入贯彻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目标,并与我省“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衔接;三是与实施我省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各地、各部门正在实施的重大专项规划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凝聚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合力。

  《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规划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了到2020年,我省“与中部地区全面同步崛起,在全国率先绿色崛起”;二是主要建设任务。围绕国家对中部地区“一中心、四区”的战略定位,提出了“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全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建设全国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核心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构筑内陆开放合作高地”五大建设任务;三是保障措施。提出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抓好组织实施”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