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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刚刚过去的2021年,陆续出台的政策让货运行业大受影响。如今开年第1个月,也有不少政策已经敲定。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并且此次颁布的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届时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会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早在2019年,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就对钢企提出要求:进出钢铁企业的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也就是说,自2022年1月1日起,达不到要求的钢厂,其运输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国五(含)以下车辆禁止进入)。 2021年12月21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对通行兰海高速公路兰临段的重型货车实行“红黄绿”分类管控。
根据规定,由临洮往兰州方向通行兰海高速公路兰临段七道梁长下坡路段的三轴(含)以上重型货车,按照风险防控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级,分别用红、黄、绿三色码标记。此外,根据日前通过的《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甘肃省将对辖内744公里高速路段实行差异化收费,涉及临合高速、雷西高速、景中高速、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部分路段,优惠幅度在15%至57.5%。据介绍,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的货车、通行甘肃省高速路段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均可享受该优惠政策;同时,对通行省内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车辆给予通行费15%的优惠,新能源牌照货车同时享受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2021年12月底,广西制定印发《广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暂行期2年。据了解,《方案》实施后,办理使用ETC支付的车辆将享受多项通行费优惠。一是通行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的车辆可享受通行费7折优惠;二是合法装载并使用ETC支付的ETC货车通行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时可享受通行费7折优惠;三是对所有使用ETC支付但未能享受上述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车辆,继续给予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2021年8月初,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对于未按照规定与监测平台联网的,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每辆车一万元罚款。与监测平台联网后,应确保联网正常,依据《条例》要求,对于不正常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且不能通过定期检验。2021年12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通告》指出,将南京市划分为三类区域禁限行。此《通告》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2021年12月底,金华交警联合市建设局、金华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协会共同发布关于运输车辆实行“右转弯停车再起步”的通知。据了解,目前金华市本级12家渣土运输企业的500辆渣土车均已在车身粘贴“右转停车再起步”提示标语,驾驶员们也已开始执行“新规”。自2022年1月1日起,“右转弯停车再起步”的新措施将正式实施,对右转未依规停车让行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视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严格落实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对措施执行不力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补贴锐减、国六以下禁止入厂、货车限行、右转必停......可以看出,开年第1个月,全国以及各地实施的政策,将对卡友们日常拉活儿产生不小的影响。也希望接下来能出台一些利好卡友的政策,别让货运行业再像去年一样难了。